苹果/三星侵权皆需赔款及停售产品
时间:2012-8-27
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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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本站
外媒报道,首尔法院24日判定,苹果侵犯了三星电子两项科技的专利权,而三星也侵犯了苹果“跳回画面(bounce-back)”设计专利,但是并未侵犯iPhone的设计。首尔法院并且判定,三星、苹果都必须停止在韩国贩售侵权产品。
根据判定,苹果由于侵犯了三星两项专利,必须赔偿三星35,400美元(即每项专利需赔偿2,000万韩元)。不过,苹果大多数的侵权产品已不在韩国销售,这些产品包括iPhone 3GS、iPhone 4,以及第1、2代iPad。
此外,三星则须赔偿苹果22,000美元(即2,500万韩元),而遭到禁卖的产品也非该公司最新推出的机种。苹果、三星之前皆要求对方支付1亿韩元(约90,000美元)的损害赔偿。
WSJ指出,法官判定三星、苹果皆有错,但是罚得并不重,应该不会影响到两家公司在全球的专利侵权攻防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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